揚子晚報網1月8日訊(記者 楊甜子)2021年1月江蘇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將於1月9日和10日進行。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發佈考前提醒:
1. 考生在考前30分鐘須持本人當次考試的“准考證”、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和“健康報告表”進入考點,證件不符或不全者不得進入考點。考生進入考點時應主動配合防疫篩查工作,並服從考點應急處置安排。
2.考生須提供當日的“蘇康碼”, “蘇康碼”非綠碼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外省來蘇的考生還須提前準備好國家政務服務平台提供的“防疫健康信息碼”,以備查驗。考生除身份確認環節需摘除口罩外,其他時間須全程佩戴口罩參加考試。
3.自學考試每門課程筆試的考試時間為150分鐘。上午為9:00—11:30,下午為2:30—5:00。
4. 考生考前要認真閲讀“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入場時,將採用考務通“刷證”、“刷臉”驗證考生身份;且須在本考場“考生誠信考試承諾簽名冊”規定欄內簽字。
5.開考15分鐘後,禁止遲到考生入場參加考試。考生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於每課程考試結束前30分鐘。中途離場考生必須交卷,離場後不得以任何理由再進場繼續考試。
6.考生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考試的有關規定,誠信參加考試。只准攜帶0.5毫米黑色墨水的簽字筆、2B鉛筆、圓規、直尺、三角板、橡皮等必需的文具(部分規定課程可帶水彩筆、不帶存貯功能的普通計算器)。嚴禁攜帶手機、對講機、智能手錶等具有通訊或存貯功能的設備進入考場。
7.在開始答題前,考生必須在答題卡指定的位置上正確、清楚地填寫准考證號、姓名等。如填寫錯誤或不清,其後果自負。請考生認真閲讀答題卡上的作答説明,必須按要求填寫答題卡上的筆跡採集內容,未按要求填寫筆跡採集內容的,當場考試成績無效。不準在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否則按考試違規處理。
8.《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新增了考試作弊罪的條款。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考試期間,對於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33號《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並將違規事實按照《關於進一步加強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報送誠信檔案數據至教育部考試中心,這將與本人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電子註冊檔案中的誠信數據相掛鈎。
9.考試期間,各考點將設立考風考紀舉報箱,並向社會公佈舉報電話。
10.如有不法分子向自考生兜售試題答案,請廣大自考生提高警惕,不要輕信,謹防上當受騙!
校對 蘇雲